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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衣尺寸问题能否换 霸王条款“概不退换”
2009-10-22 05:00847

于小姐在欧尚超市买了两个文胸,回去试穿发现尺寸太大,于是决定回超市换一个小尺寸的,但是欧尚超市工作人员却断然拒绝了她的要求。“工作人员说,超市有明文规定,出售的内衣概不退换。”这是一个合理的禁退、禁换理由吗?满心困惑的于小姐拨通了12345投诉电话。

“其实我本来是穿这个尺寸的文胸的。不过哺乳期结束后,我瘦了很多,所以新买的尺寸变得过大。”据于小姐回忆,购买时间是在10月18日晚上。“以前也发生过同样的事情,只要货品不影响二次销售,超市都是允许退换的。”

“超市工作人员说,从去年六月份开始,超市有明文规定,凡是内衣一经销售概不退换。而且还写成了告示。”于小姐抱怨,由于告示放置的位置过偏,如果不是导购小姐指出,自己根本不会察觉。

不仅如此,她质疑,由欧尚超市单方制定的“概不退换”规定真的合理吗?

“毫无疑问,这样的条例属于霸王条款,格式合同,对消费者不具有约束力。”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永明明确指出,如果欧尚超市销售的产品并不符合“三包”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消费者同样具有退货或换货的权利。“商家单方面的‘一经销售,概不退换’字样不具有法律效力。”

欧尚超市大关店门店助理华小姐承认,没有替于小姐退换货品,是商家工作上的失误。“女式内衣是一个笼统的概念。试穿后是否退换,要看她买的是文胸还是内裤。”由于试穿过的内裤影响二次销售,超市的确明文规定,一经销售概不退换。“至于文胸,超市的规定是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超市给予7天包退,15天包换。”她表示,当时拒绝于小姐换货的工作人员,可能是对超市的规定没有理解到位。

最后,欧尚超市同意换货,于小姐对此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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