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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报道
“带薪坐牢”引热议 沂南现缓刑期间发工资
2012-05-12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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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6日,该院监所部门检察官在了解在押人员情况时,发现有在押人员在原单位照常开工资的情况。该院监所检察科科长贺群告诉记者:“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我们用了7天时间走访相关单位,对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带薪坐牢’的情况展开专项调查。”
调查显示,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有关办案单位在案件作出刑事判决、行政处罚后,没有及时将有关案件情况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在衔接上出现空当。据统计,该县近三年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已判刑61件61人,其中应作党纪政纪处理的57人,实际处理28人;工资已变动或停发18人,另外32人的工资没有变动。其中,有的在2009年应作党纪政纪处理而未作处理;有的在缓刑期间应只发生活费却仍发着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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