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厂位于幸福中路226号的一家机电设备厂院内的二层楼上,约有包括4间工人宿舍在内的11间房子,面积约200多平方米,该厂设有裁剪、生产、锁扣以及原料、库房等房间。近百平方米的生产房间里,有40台专业缝纫机。
检查中,执法人员没有看到营业执照等手续,却在库房、熨烫、裁剪等房间,发现了大量的迷彩服、作训服等服装以及迷彩服布料。
在库房里,堆积着约有20多包(箱)迷彩服等。在一包装好的箱体上,明显标注着:军用鞋40双、皮带111条、肩章130副,同样,在另一箱体上标着,军绿色帽子125顶、军训迷彩服188套等。打开包装,皮带上印着“八一”字样。“我们刚进来时,约有35名员工正在生产。”接到举报的新城分局幸福路工商所副所长梁伟就赶到了现场,他说,看到检查,很多员工离开了。打卡机上显示,该厂约有50名员工。“那些服装不是我做的,我没有加工迷彩服。”看到工商人员检查,自称是老板的商洛人李房亚哭了。他说厂子是今年4月才从别人手上接过来的,还没有办营业执照。
新城分局幸福路工商所所长李谦说,该服装厂涉嫌无照经营,同时,违反了《军服管理规定》,涉嫌非法生产军服仿制品。工商部门现场查封该厂生产设备,并暂扣了近2000件军服仿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