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政策法规
纺织规划细则出台:鼓励企业发债融资
2009-04-27 10:13712
国务院办公厅24日公布《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明确出口退税率将再提高,且在融资方面将通过贷款展期、呆坏账核销条件放宽等措施进行扶植。

退税率或将提至17%

2月4日通过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时,国务院会议决定,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至15%。随后4月1日起,再提高纺织品、服装等商品退税率。纺织品的退税率上调至16%。

纺织企业龙头浙江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一直呼吁,纺织品出口退税率应一步到位提高至17%,达到“无税出口”的国际一般水准。他24日表示,两会后和政府高层沟通时,得到的消息是不会一下提到位,即使提也可能会等到今年9月。

3月,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出现反弹,单月出口纺织品服装金额环比增幅高达82%,较去年同期增长2。96%。赵林中表示,就订单方面加大了工作量,3、4月相对好一些。

鼓励企业发债融资

24日披露的细则称,将加大对纺织企业的金融支持。首先,对一些基本面较好、带动就业明显、信用记录较好、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和财务困难的纺织企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允许将到期的贷款适当展期。

其次,放宽中小纺织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条件,简化税务部门审核金融机构呆账核销手续和程序,对中小纺织企业贷款实行税前全额拨备和提供风险补偿。

另外,发债也被鼓励作为一种融资方式。细则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等。

赵林中表示,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有所缓解,目前正就公司债的可行性做研究。

提交
  • 同类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