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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商务部下放审批权限 到境外投资更方便了
2009-03-20 05:251164

“真的太好了,以前企业要到境外投资,单办理相关手续一项就需半来个月,现在只要3个工作日就能全部搞定,大大减轻了企业的压力。”绍兴县一家大型防腐企业老总获悉16日公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确定今后将有85%左右的境外投资核准事项交由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后兴奋不已。有识之士认为,审批手续的简易化,将给外经合作不断扩大的绍兴带来极大帮助。

商务部出台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企业在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特定国家和地区境外投资、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涉及多国利益的境外投资、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等境外投资,应按规定报商务部核准。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需在国内招商的境外投资等,应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根据新颁布的《管理办法》,85%左右的境外投资核准事项今后将交由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

据介绍,绍兴于1992年开始有企业到境外投资或承包劳务等,此后每年都有一定幅度的递增。如2008年绍兴全市新批境外投资企业107家,比上年增加16.3%;2008年新批境外企业投资额为30,634万美元,比上年增加60.7%;2008年境外承包劳务合同额和境外承包劳务营业额分别为60,453万美元和39,451万美元,同比分别增加44.4%和17.5%。绍兴企业在境外投资不仅有贸易性窗口、生产型企业,还有大型工业园区。

一位企业老总告诉记者,过去到境外投资办厂或设立窗口,完成相关审批手续一般需要15天时间,有的甚至需要一两个月,不仅浪费企业的时间和精力,更容易贻误商机。现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明确,绝大部分投资核准权限下放到省政府一级,绝大部分境外投资企业只需递交一张申请表,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极大地方便企业到境外投资。

有识之士认为,企业到境外投资的门槛降低,有利于企业争取国外的市场和人才资源等等,也有利绕过一些贸易性壁垒,对外向依赖度较高的绍兴纺织业是一个利好消息。

据悉,《办法》出台后,具体的放权时间尚未确定。市外经贸局有关人士表示,放权时间一旦确定,会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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