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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家纺服装pH值超标 三类家居品一成不合格
2009-03-12 15:48997

今天,烟台市质监局公布了家纺、服装、家具三类与人们日常生活有关的产品定检情况,合格率均在90%以上,检验发现家纺服装类的甲醛含量和可分解芳香氨染料等指标超标现象已很少见,但家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仍为甲醛超标。

质检人员告诉记者,烟台8家企业的22批次家用纺织品实施定检合格率为90.91%,9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服装产品合格率为90%。结果表明,大企业的家纺、服装产品质量相对较好,尤其是严重危及健康的可分解芳香氨染料、甲醛含量等指标已得到有效控制。其主要不合格项目为pH值,根据规定,A类和B类纺织产品的pH值应在4.0~7.5之间,但不合格产品实测值高达9,pH值过高,服装类的水洗尺寸、pH值、外观质量及产品标志等不合格。

此外,32家企业的32批次木家具产品定检合格率为90.63%,不合格问题主要是甲醛释放量超标。根据有关规定,木家具的甲醛释放限量指标≤1.5mg/L,有两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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