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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质检新规新增317纺服商品
2009-01-07 17:12691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公布了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下称《法检目录》),公告将涉及纺服的248个海关商品税号调出《法检目录》,主要为初级纺织品;同时,将涉及纺服的317个海关商品税号纳入新增《法检目录》,主要为服装成品。

据悉,目前质检总局已经对新增法检目录检验检疫采取临时过渡管理措施,即在2009年6月31日前,企业在出口时需提前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领取《出境货物通关单》、无需交纳检验检疫费,7月1日将按总局有关规定正式实施检验检疫。

上海世之维纺织咨询有限公司分析师马新征分析:调出的248个涉及纺服的海关商品税号,主要为初级纺织品,在2007年出口额为50亿美元,涉及出口企业5000多家。而新增的317个涉及纺服的海关商品税号,则主要为服装成品,其在2007年出口额共计为299亿美元,涉及出口企业近3万家。“目前,我国服装成品出口占纺服出口总量的60%~70%,而初级纺织品出口只占30%~40%,新增的商品税号涉及面广、出口量大,这明显不利于我国的纺服出口。”马新征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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