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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部分婴幼儿服装标识仍待规范
2008-10-09 08:381222

本月初,首部针对婴幼儿服装安全而制定的行业性标准《婴幼儿服装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正式实施,其中特别强调,因干洗剂中可能含有刺激婴幼儿皮肤的物质,婴幼儿服装必须在标识上注明“不得干洗”。10月8日,记者在走访婴幼儿服装专卖店、商场等消费场所发现,市场上仍有部分不规范的婴幼儿服装标识。商家多以“不了解此规定”为由解释。

据洗涤行业协会相关专家介绍,干洗剂中含有四氯乙烯,很容易被衣服纤维吸附,待干燥时又可释放出来,对婴幼儿皮肤不利。新标准中要求在婴幼儿服装产品标识上注明“不可干洗”,就是为了提醒消费者不要对婴幼儿的服装进行干洗。

记者在东直门附近一家名叫“阳光宝宝”的婴幼儿服装专卖店内看到,大多数产品都没有标明“不得干洗”的标识。商家告诉记者,自己并不了解此规定,从厂家提货时也没听说需要标明“不得干洗”字样。在银座MALL内的一家婴幼儿服装专卖店看到,产品标签上都有“不得干洗”的标识。随后,记者在和平商业大厦内的童装销售区看到了同样规范的标识。

新标准中不仅对婴幼儿服装的洗涤进行了规范,同时还明确了其他指标的量化指标,如婴幼儿服装服饰中的可萃取重金属含量中,砷含量不得超过每千克0.2毫克,铜不得超过每千克25毫克;最受家长们关注的甲醛含量必须小于或等于每千克20毫克等。(作者 于士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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