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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朝天门婴儿服装部分不合新标准
2008-10-08 21:421213

相当数量服装不合标准

据了解,干洗过的衣物可能会对婴幼儿皮肤造成伤害,因此新标准中要求婴幼儿服装必须强制标注“不可干洗”字样。但记者今日看到,超过半数的婴儿服装在洗涤提醒上,只有一条“不可氯漂”,有的衣服根本没有洗涤提醒,有的甚至还标注有“干洗”字样。当记者询问经营户是否了解新标准时,多数经营户表示“不清楚”。

多数“爸爸妈妈”不了解新标准

正在购买服装的“爸爸妈妈”多数人表示不知道有《婴幼儿服装标准》。

据了解,该标准主要针对24个月以内的婴幼儿,明确规定婴幼儿服装服饰中的可萃取重金属含量中,每千克砷含量不得超过0.2毫克,铜不得超过25毫克,最受家长们关注的甲醛含量必须小于或等于每千克20毫克。PH值必须限定在4.0至7.5之间,婴幼儿服装中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并不得存在异味。针对婴幼儿爱拉拽衣物、咬衣服的特点,标准规定,套头衫最大领围不小于52厘米;金属附件不得有毛刺、锐利边缘和尖端,拉链的拉头不可脱卸;服装上绳带的外露长度不得超过14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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