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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深圳首推注册商标学生服
2007-09-20 14:501107

从今年9月1日起,深圳市80多万名中小学生将穿上印有注册商标的学生服,生产假冒伪劣学生服的厂家及个人将受到法律的追究。近日,深圳市教育局通报,深圳市中小学生服商标于2006年11月21日在国家工商总局获准注册,注册有效期限十年,自今年秋季开学时启用,深圳则成为内地首个拥有注册商标学生服的城市。

据介绍,商标将缝制在现有19个款式的学生服上,印制在现有的7胩款式的运动服上装的左胸口袋处,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内推出的新款学生服,鞋、帽、袜、领带、皮带等也都将使用此商标。

去年2月17日,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中小学学生服成品规格》等四项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的通知,对学生服规格、用料在禁用燃料、耐汗渍色牢度、纤维摩擦色牢等方面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唐海海表示,曾经出现过打击地下非法生产伪劣学生服的个案,有校长因此被撤职,而目前学生服方面存在的问题还不少。他说,学生服拥有注册商标后,还将获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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